• 歡迎光臨华体汇官网登陆!
 
當前位置: 首頁 » » 行業法規 » 正文

新規來了!明起施行

字體: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5-02-1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瀏覽次數:2255
 2025年2月起

一批新規將正式實施

一起來看看

它們(men) 將如何影響你我生活

↓↓↓

1

《三亞(ya) 市管道天然氣上下遊價(jia) 格聯動機製》

2月1日起施行

為(wei) 進一步完善管道天然氣價(jia) 格形成機製,保障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結合三亞(ya) 市實際,製定《三亞(ya) 市管道天然氣上下遊價(jia) 格聯動機製》,2月1日起施行。

【詳情→】2

海南自貿港原輔料“零關(guan) 稅”政策調整

2月1日起實施!

1月26日,財政部、海關(guan) 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通知,調整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guan) 稅”政策,從(cong) 今年2月1日起實施。擴大“零關(guan) 稅”商品範圍。將未烘焙咖啡、乙烯、機器零件等297項商品納入“零關(guan) 稅”原輔料政策清單。

【詳情→】3

非食品容器不應運輸食用油

強製性國家標準實施

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了強製性國家標準GB 44917-2024《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衛生要求》,於(yu) 2025年2月1日正式實施。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容器應采用食品專(zhuan) 用容器,應在容器外顯著位置明顯標識“食用油專(zhuan) 用”或“食品專(zhuan) 用”字樣,容器內(nei) 外均應幹淨衛生。運輸非食品的容器不應運輸食用植物油。用於(yu) 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的集裝箱液袋為(wei) 一次性使用容器,不應重複使用。應確保運輸容器不滲漏、不泄漏,食用植物油不受到汙染,且便於(yu) 裝卸及運輸。同時根據國家標準,應對食用植物油裝油、運輸、卸油等環節進行記錄。記錄內(nei) 容應完整、真實、有效,以滿足質量追溯要求。相關(guan) 記錄保存期限不應少於(yu) 運輸結束後2年。

【詳情→】4

中介機構為(wei) 公司

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有新規

《國務院關(guan) 於(yu) 規範中介機構為(wei) 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規定》共19條,主要包括以下內(nei) 容:一是明確中介機構執業(ye) 規範。二是明確中介機構的收費原則。三是明確監管措施。

【詳情→】

5

針對“調整認繳出資期限”“職業(ye) 閉店人”

“公司注銷難”等問題,最新辦法發布

為(wei) 實施新修訂公司法及配套行政法規,規範公司登記管理,維護交易安全,優(you) 化營商環境,針對輿論廣泛關(guan) 注的“調整認繳出資期限”“職業(ye) 閉店人”“公司注銷難”及虛假登記等問題,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製定出台《公司登記管理實施辦法》,於(yu) 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實施辦法》細化中介機構代理他人、以自己名義(yi) 或者冒用他人名義(yi) 從(cong) 事虛假登記行為(wei) 的法律責任。

【詳情→】6

對異地商會(hui) 名稱等嚴(yan) 格審查

民政部、中央社會(hui) 工作部、全國工商聯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異地商會(hui) 登記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通知》要求民政部門、社會(hui) 工作部門、工商聯明確審查職責,加強審查協同,對異地商會(hui) 名稱、宗旨、業(ye) 務範圍、發起人、擬任負責人資格嚴(yan) 格審查,對成立必要性和運作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在要件審查方麵,對發起人資格、負責人人選、名稱、會(hui) 員範圍等作出明確規定。《通知》明確了工商聯作為(wei) 異地商會(hui) 的業(ye) 務主管單位或行業(ye) 管理部門應當履行的職責,對作為(wei) 團體(ti) 會(hui) 員加入工商聯的異地商會(hui) 加強聯係、指導和服務。推動民政部門、社會(hui) 工作部門、工商聯加強信息共享。加強對異地商會(hui) 的引導教育、政策培訓,促進異地商會(hui) 自主運行、規範運營。

【詳情→】7

這些食品添加劑禁止使用!

購買(mai) 麵包、罐頭、食醋等時注意

2025年2月8日起實施新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其中規定,落葵紅、密蒙黃、酸棗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蘿膠、偶氮甲酰胺在新版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被刪除,不得在各類食品中使用。罐頭產(chan) 品中不得再使用防腐劑,主要涉及ε-聚賴氨酸鹽酸鹽、乳酸鏈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鉀鹽、穩定態二氧化氯等食品添加劑。食醋中不得使用冰乙酸;果蔬汁(漿)中不得使用納他黴素;蒸餾酒中不得使用β-胡蘿卜素和雙乙酰酒石酸單雙甘油酯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多種食品中被禁止使用。包括黃油、濃縮黃油、澱粉製品、麵包、糕點以及焙烤食品餡料及表麵用掛漿、預製肉製品、肉罐頭、果蔬汁(漿)等食品中均不得使用脫氫乙酸作為(wei) 防腐劑。

【詳情→】8

住建部:這5個(ge) 領域的行業(ye) 標準和規範施行

住建部發布了涵蓋綜合醫院建築設計、水工建築物抗冰凍設計、電力係統繼電保護及自動化設備櫃(屏)工程技術、住房公積金服務、垃圾清運工職業(ye) 技能5個(ge) 領域的行業(ye) 標準和規範的公告,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3項國家標準:

《綜合醫院建築設計規範》

《水工建築物抗冰凍設計規範》

《電力係統繼電保護及自動化設備櫃(屏)工程技術規範》

2項行業(ye) 標準:

《住房公積金服務標準》

《垃圾清運工職業(ye) 技能標準》

【詳情→】9

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進一步擴大受案範圍

這些情形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修訂出台《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行政複議規程》,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規程》進一步擴大受案範圍,規定了除依法不屬於(yu) 行政複議範圍的情形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wei) 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作出的行政行為(wei) 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均可申請行政複議。同時,根據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行政複議職能的變化,除修訂前《規程》所規定的對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作出的有關(guan) 專(zhuan) 利申請、專(zhuan) 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申請、布圖設計專(zhuan) 有權等行政行為(wei) 不服可以提出行政複議申請外,又明確了有關(guan) 商標注冊(ce) 申請、注冊(ce) 商標專(zhuan) 用權、地理標誌產(chan) 品保護、地理標誌專(zhuan) 用標誌、政府信息公開等案件屬於(yu) 行政複議範圍。新修訂的《規程》還進一步擴大了行政複議前置範圍,明確規定了對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不予公開政府信息、行政不作為(wei) 、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等3類案件不服的,應當先申請行政複議。

【詳情→】10

明確專(zhuan) 利侵權

判斷實體(ti) 標準等

《專(zhuan) 利糾紛行政裁決(jue) 和調解辦法》自2月1日起施行。其中完善辦案實體(ti) 規範,明確口頭審理相關(guan) 要求,增設追加相關(guan) 當事人的規定,引入涉及技術調查和技術鑒定的相關(guan) 內(nei) 容;明確專(zhuan) 利侵權判斷實體(ti) 標準,對專(zhuan) 利權保護範圍、全麵覆蓋原則、禁止反悔原則、捐獻原則、相同侵權和等同侵權等作出規定。

【詳情→】11

開展推動解決(jue) 政府采購

異常低價(jia) 問題試點工作

財政部辦公廳發布通知,為(wei) 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zheng) ,持續優(you) 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推進優(you) 質優(you) 價(jia) 采購,從(cong) 2025年2月1日起,財政部決(jue) 定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廣東(dong) 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推動解決(jue) 政府采購異常低價(jia) 問題試點工作。試點地區采購人應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綜合考慮項目曆史成交信息與(yu) 市場調查情況,形成科學、完整、清晰的采購需求,合理設定最高限價(jia) ,為(wei) 供應商競爭(zheng) 報價(jia) 提供基礎。對於(yu) 信息化建設項目,采購人應當要求供應商嚴(yan) 格落實相關(guan) 開放性、兼容性標準和規範要求,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在係統運行過程中,不得在合同約定之外以任何名義(yi) 向相關(guan) 服務對象收取費用。如果投標(響應)供應商不提供書(shu) 麵說明、證明材料,或者提供的書(shu) 麵說明、證明材料不能證明其報價(jia) 合理性的,應當將其作為(wei) 無效投標(響應)處理。

【詳情→】

 
免責聲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資訊、圖片、音頻、視頻來源於互聯網及公開渠道,僅供學習參考,版權歸原創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權,請通知我們,我們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采取措施刪除相關內容。


 
[ 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關閉窗口 ]

 
 
 
一周資訊排行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