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為(wei) 全麵貫徹落實“十三五”能源規劃確立的重點目標任務,進一步推動重大工程項目有效落地,根據《2020年能源監管重點任務清單》,國家能源局製定了《“十三五”能源規劃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綜合監管工作方案》。
“十三五”能源規劃國家重點監管項目有55個(ge) ,分別為(wei) 電力5個(ge) 、油氣7個(ge) 、核電7個(ge) 、煤炭深加工6個(ge) 、水電13個(ge) 、抽水蓄能項目17個(ge) ,涵蓋國家重大能源工程建設、項目核準、開工建設等落實情況。
原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guan) 於(yu) 印發《“十三五”能源規劃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綜合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能綜通監管〔2020〕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能源局,有關(guan) 省(直轄市)發展改革委,各派出機構,中國核工業(ye) 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公司、國家石油天然氣管網集團公司、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華能集團公司、大唐集團公司、華電集團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公司、中煤能源集團公司、中廣核集團公司,相關(guan) 能源企業(ye) :
為(wei) 全麵貫徹落實“十三五”能源規劃確立的重點目標任務,進一步推動重大工程項目有效落地,紮實做好“六穩”、“六保”工作,根據我局《2020年能源監管重點任務清單》,我們(men) 研究製定了《“十三五”能源規劃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綜合監管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組織實施。有關(guan) 要求如下。
一、請各派出機構加強工作統籌,結合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和本地實際製定具體(ti) 實施方案,細化監管內(nei) 容和措施,確保相關(guan) 工作有效落實。要加強與(yu) 局機關(guan) 的溝通聯係,及時報送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分析問題,總結經驗,提出相關(guan) 意見建議。國家能源局相關(guan) 職能司要對派出機構做好政策解讀和業(ye) 務指導工作。
二、請各地方能源管理部門做好協同配合工作。地方能源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能源規劃落實,要全麵準確地梳理有關(guan) 數據和材料,如實分析國家規劃在本地實施成效、存在困難和問題,提出針對性的意見建議,按時提交自查報告。對於(yu) 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在監管工作中反饋的情況,應當及時核實處理。請各地方能源管理部門明確具體(ti) 責任部門和工作聯係人,並於(yu) 6月15日前報所在地派出機構。
三、各能源企業(ye) 負責能源規劃的具體(ti) 實施和項目建設運營,要對照監管工作內(nei) 容和要求,認真梳理國家能源規劃落實和重大項目建設有關(guan) 情況,及時提供相關(guan) 資料。請各能源央企於(yu) 6月15日前向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報送一名工作聯係人,負責相關(guan) 工作的統籌協調;各能源央企下屬單位及地方企業(ye) 同步建立相應工作機製,暢通與(yu) 所在地派出機構的聯係渠道。
四、各單位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針對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事項開展監管工作,以點帶麵,務求實效。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既要避免形式主義(yi) 、走過場,也要防止增加基層負擔。要“督”“戰”結合,既要及時發現問題,也要通過督促協調、約談整改等方式力促問題解決(jue) 。國家能源局將適時組織相關(guan) 職能司、第三方機構人員赴部分重點區域、重點項目現場開展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