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起,建築材料、火力發電和物流等三個(ge) 行業(ye) 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國家標準正式實施。標準中規定了建築材料行業(ye) 、火力發電行業(ye) 和物流行業(ye) 能源計量的種類及範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等要求。
在配備要求方麵,規定了能源的種類和能源計量範圍,明確了滿足能源分類計量、分級分項考核和統計核算要求,支持實現能源精細化管理等配備原則。提出了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率要求,規定了衡器、電能表、氣體(ti) 流量表(裝置)等能源計量器具的準確度等級要求或最大允許誤差要求。在管理要求方麵,提出了建立實施能源計量管理製度、配備能源計量人員、建立能源計量器具台賬和檔案等要求,並提出能源統計報表數據應能溯源,能源計量數據記錄應規範、采集周期等關(guan) 鍵信息應明確標注,鼓勵對能源計量數據進行數字化管理。
標準實施後,將有利於(yu) 用能單位加強能源計量管理,夯實能源統計數據基礎,為(wei) 持續開展能源管理和節能工作,實現節能降碳目標提供強有力的標準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