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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涉及燃氣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工作方案》

字體: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5-06-27  來源:吉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瀏覽次數:128
 

關於印發《吉林市涉及燃氣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市燃專(zhuan) 辦函〔20251

各縣(市)區、開發區燃氣專(zhuan) 班,市直有關(guan) 部門,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物業(ye) 、燃氣經營企業(ye) :

為(wei) 有效防範和遏製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涉及燃氣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程序的通知》(吉建市政〔20251號),市城鎮燃氣安全專(zhuan) 項整治工作專(zhuan) 班辦公室製定了《吉林市涉及燃氣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抓好落實。

 

附件:吉林市涉及燃氣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工作方案


吉林市城鎮燃氣安全專(zhuan) 項整治工作專(zhuan) 班辦公室

(吉林市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局代章)

2025114

 

吉林市涉及燃氣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工作方案

一、劃定管道及附屬設施保護和控製範圍

(一)安全保護範圍

中低壓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保護範圍為(wei) 外緣周邊0.5米以內(nei) 區域;次高壓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保護範圍為(wei) 外緣周邊1.5米以內(nei) 區域;高壓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保護範圍為(wei) 外緣周邊5米以內(nei) 區城。

(二)安全控製範圍

中低壓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控製範圍為(wei) 外緣周邊0.55米區域;次高壓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控製範圍為(wei) 外緣周邊1.515米區域;高壓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控製範圍為(wei) 外緣周邊550米區域。

二、規範工程建設活動

(一)禁止開展的作業(ye) 活動

1.建設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2.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ye) ;

3.傾(qing) 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4.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5.種植根係深達管道埋設部位可能損壞管道本體(ti) 及防腐層的植物;

6.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保護性開展的作業(ye) 活動

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鑽探等作業(ye) 活動,或在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控製範圍內(nei) ,從(cong) 事保護範圍內(nei) 禁止開展的活動及進行管道穿跨越作業(ye) 時,必須與(yu) 燃氣經營企業(ye) 共同製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並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在最小控製範圍以外進行作業(ye) 時,仍應保證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的安全。

三、壓實各方安全責任

(一)行管部門責任

各縣(市)區、開發區統籌做好本轄區燃氣管道安全防範與(yu) 保護工作。發改、水利、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交通、通信、人防、住建等行管部門在審批本領域涉氣項目開工手續時,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明確建設單位管護責任,督促項目責任人與(yu) 燃氣經營企業(ye) 對接。住建等部門在審批道路挖掘許可時,必須組織建設單位與(yu) 所有管線單位會(hui) 簽,要求建設單位提供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保護協議、保護方案及現場應急處置方案,並將審批信息同步至屬地燃氣管理部門和燃氣經營企業(ye) 。

(二)建設單位責任

1.核實燃氣管道詳細資料

1)方案設計前,向工程範圍內(nei) 規劃、城建檔案、燃氣管理等部門和燃氣經營企業(ye) 查明施工現場和毗鄰區域內(nei) 燃氣管道相關(guan) 情況,並形成現場燃氣管道平麵圖、剖麵圖。圖紙內(nei) 容必須包括管道類型、權屬、功能、材質、規格,特別是坐標位置、走向、埋深(標高)、埋設方式、施工方法,並將相關(guan) 材料提供給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

2)工程施工前,組織勘察、設計、監理和燃氣經營企業(ye) 等單位現場踏勘,向施工單位技術交底,詳細說明燃氣管道坐標位置、埋深、埋設方式、施工工藝等內(nei) 容,各方簽字蓋章存檔。不能確認管道準確位置的,建設單位必須組織施工單位采取物探、人工探坑等辦法探明地下管道具體(ti) 位置,燃氣經營企業(ye) 現場指導,建設、施工、監理和燃氣經營企業(ye) 四方安全負責人簽字確認。

2.明確參建各方安全責任。建設單位應與(yu)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溝通一致,在相關(guan) 工程建設合同中明確相應的燃氣管道保護責任。對居住小區內(nei) 等無需道路挖掘審批的涉氣施工項目,建設單位、物業(ye) 單位必須於(yu) 開工3日前告知燃氣經營企業(ye) ;無物業(ye) 單位的,建設單位、社區必須於(yu) 開工3日前告知燃氣經營企業(ye) 。對接、告知工作必須由建設單位、物業(ye) 單位(社區)與(yu) 燃氣經營企業(ye) 安全負責人簽字。

3.落實告知和會(hui) 商製度。建設單位應提前告知燃氣經營企業(ye) ,會(hui) 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燃氣經營企業(ye) 簽訂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保護協議(協議需燃氣經營企業(ye) 領導、主管運行的負責人、片區巡檢員共同簽字),製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如施工過程中有更換施工單位、變更設計、施工方案等情況,應修訂完善或重新製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

4.強化施工期間保護措施。建設單位應監督燃氣設施保護方案落實情況,並加強施工日常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保護措施。當接到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報告或者燃氣經營企業(ye) 通知,現場施工存在影響燃氣設施運行安全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三)設計單位責任

要求建設單位提供建設項目設計範圍內(nei) 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技術資料,並根據資料在項目設計文件中,充分考慮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保護要求。在設計交底時,應包含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保護內(nei) 容。

(四)施工單位責任

1.加強施工前期準備。組織人員現場路勘,核實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地下燃氣管道情況。配合建設單位與(yu) 燃氣經營企業(ye) 共同製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對班組、頂管、機械操作等作業(ye) 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保證施工人員熟悉施工區域情況,交底必須由各單位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具體(ti) 作業(ye) 人員簽字確認,更換作業(ye) 人員應再次技術交底。

2.落實安全管理製度。落實施工公示製度,在施工現場設置告示牌,標明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聯係人、聯係電話,備注警示信息和燃氣管道保護要點。提前3日將具體(ti) 作業(ye) 計劃告知燃氣經營企業(ye) ,邀請燃氣經營企業(ye) 派員現場指導,在燃氣經營企業(ye) 專(zhuan) 業(ye) 人員到場前嚴(yan) 禁施工作業(ye) 。

3.加強現場施工管理。嚴(yan) 格按照已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與(yu) 燃氣設施保護方案要求施工,發現地下燃氣管道資料與(yu) 實際情況不符的,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及時通知建設單位和燃氣經營企業(ye) 。待與(yu) 燃氣經營企業(ye) 現場確認,安全保障措施落實後方可施工。

(五)監理單位責任

1.加強施工前審查。施工前,審查地下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保護措施,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班組、頂管作業(ye) 、機械操作等作業(ye) 人員進行燃氣設施保護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教育,並簽字確認。

2.落實旁站監理。施工過程中,應對涉氣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確保施工過程符合相關(guan) 標準,杜絕違規作業(ye) 。進行旁站監理,發現存在危及燃氣設施安全隱患時,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yan) 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停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相關(guan) 行業(ye) 主管部門。所有旁站情況必須三方安全負責人簽字並留存照片、視頻等記錄存檔。

(六)燃氣經營企業(ye) 責任

1.及時反饋地下燃氣管道情況。在接到建設單位書(shu) 麵谘詢3日內(nei) ,書(shu) 麵反饋有無燃氣管道,並提供相關(guan) 資料;不能確認地下燃氣管道準確位置的,應當告知可能的埋設,不超出燃氣管道控製範圍的,由建設單位采取人工開挖探坑的方式,查明燃氣管道具體(ti) 位置,超出燃氣管道控製範圍的,由燃氣經營企業(ye) 自行探明管道位置後告知建設單位。

2.做好施工前燃氣設施保護準備。積極配合建設單位製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並提出燃氣設施保護措施具體(ti) 要求。施工涉及燃氣管道拆改等情況的,必須依法依規辦理相關(guan) 手續。開工3日前將具體(ti) 情況報告屬地燃氣管理部門。

3.強化施工現場指導。在接到施工單位開工信息後,積極配合,按約定的時間派專(zhuan) 人準時進場旁站監護,發現施工單位不規範操作導致危及管道安全的行為(wei) ,應及時製止,並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旁站人員應熟練掌握應急處置常識,熟知管道閥門位置,涉氣施工時全程旁站,不得擅自離開。

4.嚴(yan) 格落實燃氣巡檢製度。實行“一對一”對接包保,形成“一項目一檔案”,明確項目安全監管的責任領導和具體(ti) 責任人,每日填寫(xie) 現場巡查記錄。對涉氣第三方施工管道周邊區域,增加巡檢,確保氣源控製閥門能夠正常啟閉,及時發現並消除標誌標識缺失等燃氣管道安全風險隱患。對巡檢發現擅自施工的違法行為(wei) ,要報告燃氣經營企業(ye) ,並立即製止;製止無效的,巡檢人員應現場拍照留證,並盯守現場。燃氣經營企業(ye) 應及時通知建設單位予以勸阻、製止。經勸阻、製止無效的,報告屬地燃氣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guan) 。

四、強化現場應急處置

(一)施工、監理單位。當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後,施工單位應立即停止施工,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迅速組織疏散周邊人員,設置警戒區域,防止事態擴大,第一時間向消防、應急、住建、公安、建設單位、燃氣經營企業(ye) 等有關(guan) 單位報告,並協助燃氣經營企業(ye) 開展搶修工作。

(二)燃氣經營企業(ye) 。燃氣經營企業(ye) 接警後,應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應急處置,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關(guan) 閉燃氣管道閥門,配合開展疏散、警戒等工作。待風險隱患消除後,迅速組織專(zhuan) 業(ye) 人員對損壞管道及附屬設施進行搶修,嚴(yan) 格執行操作規程,防止發生次生事故。

五、加大監管執法力度

(一)加強行業(ye) 日常監管。建設單位行業(ye) 主管部門(電力施工由國家能源局外派機構負責監管)和住建部門審批開工後,必須對破路、頂管等涉及地下燃氣管道的施工現場監督,實施全流程全鏈條監管,建立巡查檢查台賬,從(cong) 嚴(yan) 查處違法違規行為(wei) 。屬地燃氣管理部門對所有涉氣施工項目至少每2日進行一次檢查。所有現場檢查巡查均需由建設、施工、監理和燃氣經營企業(ye) 的安全負責人簽字確認。

(二)加大執法問責力度。屬地燃氣管理部門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對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的違法行為(wei) ,實施“零容忍”聯合執法,對未落實涉氣施工管理製度的相關(guan) 責任方,依法依規從(cong) 快從(cong) 嚴(yan) 從(cong) 重查處;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guan) 處理。公開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對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有力震懾。

(三)組織實施信用懲戒。對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道事故的相關(guan) 責任單位,通過公開曝光、約談列為(wei) 重點審查和重點監管對象,嚴(yan) 重失信名單的企業(ye) 依法限製其招投標、享受相關(guan) 優(you) 惠政策。

六、發揮社會(hui) 監督作用

(一)暢通舉(ju) 報投訴渠道。依托各類媒介平台,公布屬地燃氣管理部門、燃氣經營企業(ye) 舉(ju) 報投訴聯係方式,發揮政府、企業(ye) 兩(liang) 個(ge) 層麵舉(ju) 報獎勵引導作用,強化舉(ju) 報獎勵管理,鼓勵公眾(zhong) 有獎舉(ju) 報非法挖掘、違規頂管作業(ye) 、野蠻施工等行為(wei) 。

(二)加強法律法規宣傳(chuan) 。將燃氣設施保護相關(guan) 法律法規, 典型執法案例、事故危害及剖析等作為(wei) 燃氣行業(ye) 安全常態化宣傳(chuan) 教育、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chan) 宣傳(chuan) 教育、公益宣傳(chuan) 、建設從(cong) 業(ye) 人員學習(xi) 培訓等重要內(nei) 容,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chuan) 教育,形成全民監督防範施工破壞燃氣管道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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