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船舶燃料,盡管LNG因存在化石燃料屬性和甲烷泄漏問題而受到廣泛關注,但據德路裏預測,在歐盟排放交易係統(EU ETS)和FuelEU Maritime(FEM)的監管下,LNG作為船用燃料的可行性將至少持續至2035年。近期,馬士基決定推遲甲醇動力船舶的訂單,轉而選擇LNG,其戰略調整進一步凸顯了LNG對航運業的持續吸引力。

圖1 MRV:按技術類型劃分的液化天然氣運輸船(LNGC) Source: Drewry Maritime Research, Monitoring, Reporting and Verification (MRV) 2023
我們通過分析MRV數據,發現2022年用於歐洲LNG進口的船舶數量有所減少。我們推測,這可能是由於更多地使用了短期或長期租船,而非現貨市場上的船舶。此外,由於LNG進口基礎設施的迅速擴建,歐洲LNG碼頭的擁堵情況得到了緩解,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合規成本。

圖2 按技術類型劃分的液化天然氣運輸船(LNGC) Source: Drewry Maritime Research, Clarksons Research
與2022年相比,2023年在歐洲航行的現代二衝程船舶(主要是XDF/MEGA)的份額有所增加,凸顯了法規的影響,船東和租船人選擇了成本較高但對環境友好的船舶。我們預計,這些船舶將主要服務於歐洲航線,而歐洲多餘的蒸汽機船舶將被轉移到亞洲或非歐洲航線。
預計到2030年末,LNG船隊將經曆結構性轉變,以適應日益嚴格的海事和環保法規。當前的LNG訂單顯示,到2030年將新增超過350艘LNG船,其中92%的新船將配備二衝程低壓(MEGA/XDF)發動機,原因在於其比DFDE/TFDE船舶的甲烷泄漏要少,從而支持LNG在未來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