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緬甸l948年實現獨立以來首次將天然資源等主要產(chan) 業(ye) 的經營權讓給別國。作為(wei) 在商業(ye) 與(yu) 軍(jun) 事兩(liang) 個(ge) 方麵南下印度洋的通道,中國十分重視緬甸。
今後與(yu) 緬甸軍(jun) 政府向中國傾(qing) 斜相呼應,中緬有可能進一步加快接近步伐。
緬甸與(yu) 中國共同建設的這兩(liang) 條管道,將以最短距離把油輪從(cong) 中東(dong) 地區運來的石油及在緬甸海域開采的天然氣輸送到中國境內(nei) 。這樣一來,中國可以在進口中東(dong) 等地的石油和天然氣上掌握主動,無需經馬來半島西南部的馬六甲海峽。石油與(yu) 天然氣輸送管道投入使用後,輸送時間可以縮短為(wei) 7天。
根據本報獲得的中緬協議文件,中國計劃在緬甸西部麵向孟加拉灣的一個(ge) 島修建天然氣儲(chu) 藏基地及油輪專(zhuan) 用碼頭,石油與(yu) 天然氣輸送管道將經過緬甸中部的曼德勒等地,與(yu) 中國昆明相連。天然氣由以韓國大宇集團為(wei) 主在孟加拉灣開采的“A-1”和“A-3”氣田輸送。
中國一直謀求“南進”,而緬甸則想在因人權等問題遭到國際社會(hui) 批評的背景下以中國為(wei) 後盾來避免陷入孤立。可以說,中緬兩(liang) 國就新建石油與(yu) 天然氣輸送管道達成協議,是雙方在利害關(guan) 係上取得一致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