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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觀察】危險的“黑氣”如何流入市場?

字體: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5-01-13  來源:洛陽市燃氣協會  瀏覽次數:259

“黑氣”,通常是指無燃氣經營許可證的企業(ye) 或個(ge) 人在非法經營網點出售的瓶裝液化石油氣,是誘發燃氣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新華視點”記者近期調查發現,在一些地區,消費者出於(yu) 價(jia) 格便宜、送貨上門等考慮購買(mai) 非法“黑氣”。由於(yu) 交易鏈條長,加上缺乏有效的跨部門協調機製,打擊“黑氣”尚存不少難題。

多地查處違規儲(chu) 存和售賣“黑氣”案

近日,記者跟隨鄭州航空港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在鄱陽湖路與(yu) 淩空街交叉口路北一處隱蔽的民房內(nei) 看到,一個(ge) 個(ge) 無資質的燃氣鋼瓶隨意堆放。


 

經查,該地不具備儲(chu) 存燃氣條件,經營者違法進行燃氣交易,執法人員在現場共查扣“黑氣瓶”46個(ge) ,淨氣重123公斤。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以來,各地相繼查處多起違規儲(chu) 存和售賣“黑氣”案件:


 

9月,江西九江市柴桑區有關(guan) 部門搗毀3處“黑氣瓶”非法儲(chu) 存窩點,查獲“黑氣瓶”177個(ge) ;6月,黑龍江哈爾濱市南崗區燃氣聯合執法專(zhuan) 班在一居民區、學校及農(nong) 貿市場合圍區域,現場收繳“黑氣瓶”75個(ge) ;3月,廣西柳州柳南區城管執法局聯合多部門查處一處“黑氣”窩點,查獲裝滿氣的“黑氣瓶”17個(ge) ……


 

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城鄉(xiang) 結合部是“黑氣”重災區。


 

鄭州航空港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魏瑞喜說,城鄉(xiang) 結合部環境較為(wei) 複雜,人員流動性強,令不法商販有機可乘,居民“黑氣”使用率較高。


 

記者不久前在青海省海東(dong) 市某城鄉(xiang) 結合部一氣罐充裝站走訪發現,非指定公司的氣罐也可進行充裝。該氣罐充裝站工作人員說,隻要家裏有空的氣罐,就可以來充裝,按照市場價(jia) 格支付費用,“什麽(me) 氣罐都可以”。


此外,違規售賣“黑氣”的“司機流動店”滋生。


 

青海省相關(guan) 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已查處案件中,違規售賣“黑氣”的“司機流動店”占比較高。他們(men) 的運作模式是:先掛靠公司獲得危險品運輸資質,然後購買(mai) 相對便宜的無資質“黑氣瓶”,去相對便宜的充氣站充氣,再將氣罐拉到偏遠的山村銷售,以賺取差價(jia) 。


 

如何流入市場?

今年初,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青雲(yun) 譜分局偵(zhen) 破一起無證經營液化氣案件。犯罪嫌疑人從(cong) 液化氣站按一瓶液化氣90元的批發價(jia) “進貨”,再以93元到95元的價(jia) 格賣給商戶或居民。


 

記者走訪小區附近多家商戶了解到,該犯罪嫌疑人的液化氣不僅(jin) 低於(yu) 每瓶100元左右的市場價(jia) ,而且會(hui) 送貨上門。


 

魏瑞喜說,在鄭州,15公斤氣罐正規市場價(jia) 為(wei) 110元,但在不法商販手中會(hui) 便宜10元左右。一些不法商販在燃氣中摻二甲醚,在鋼瓶閥門上動手腳,讓火看上去很旺,但二甲醚會(hui) 嚴(yan) 重腐蝕鋼瓶的橡膠密封圈,導致鋼瓶閥門漏氣,造成安全隱患。


 

作為(wei) 源頭端的液化氣站,為(wei) 何願意低價(jia) 向不法商販供貨?


 

一名基層液化氣站負責人告訴記者,一些不法商販曾是液化氣站的送氣員,在長期送氣過程中積累了“客戶”資源,後來自立門戶。這些人熟悉用戶地址、送氣周期需求,加上儲(chu) 存、運輸沒有安全規範操作,因此能夠節省成本低價(jia) 銷售。“如果液化氣站不按批發價(jia) 給他們(men) 供貨,他們(men) 就會(hui) 帶著‘客戶’資源到其他氣站充裝”。


 

多重掩護增加了對不法商販的查處難度。記者了解到,部分商販以現金交易,避免留存轉賬記錄等證據,送氣上門時即停即走,查處難度較大。


 

記者走訪發現,一些商戶燃氣安全意識較弱。“都是找人送氣上門,至今沒有發生安全事故,不會(hui) 關(guan) 注液化氣是否合規。”某商戶說。


 

多名受訪液化氣站負責人建議,為(wei) 群眾(zhong) 設立購買(mai) 液化氣係統平台,根據用戶需求由液化氣站直接接單、配送及安裝,實行“一送一檢”,在保障安全的同時遏製中間商低價(jia) 競爭(zheng) 。


 

“應進一步明確液化氣經營者的資質要求並定期舉(ju) 辦培訓考試,鼓勵液化氣站吸納重新獲得資質的商販進行液化氣瓶配送和安裝,鏟除不法商販的滋生土壤。”江西省城市建設管理協會(hui) 燃氣行業(ye) 分會(hui) 秘書(shu) 長金平說。


 

明確執法職責提升監管效率

瓶裝液化氣安全管理涉及應急、市監、城管、住建、交通等多個(ge) 部門。記者在調研中了解到,由於(yu) 缺乏有效的跨部門協調監管機製,“九龍治水”難題仍存。


 

“像查處‘黑氣瓶’問題,由公安、市場監管和住建部門共同負責,不合格的燃氣器具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環節則由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沈陽市城鎮燃氣管理站有關(guan) 負責人說,多頭管理增加了監管難度。


 

業(ye) 內(nei) 人士分析,瓶裝液化氣交易鏈條長,導致監管難度較大。從(cong) 氣源上看,燃氣公司通常管不了液化石油氣,隻能向主管部門報停管道氣;從(cong) 管理單位看,燃氣安全主管單位主要是住建部門,能垂直管理的應急部門一般隻在事後介入。目前,全國多地尚未建立完善的部門協調監管機製,行政執法“碎片化”問題突出,監管效率有待進一步提升。


 

“流動商販點散麵廣,機動性較強,執法部門隻能及時規勸或記下電話督促整改,‘黑氣’治理方麵難度很大。”魏瑞喜說。


 

根據《關(guan) 於(yu) 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各地有關(guan) 部門要按照“管行業(ye) 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切實履行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監管職責。記者走訪發現,由於(yu) 缺少專(zhuan) 業(ye) 的監督人員,一些郊區或者城中村的液化氣安全保障工作流於(yu) 形式。


 

“每過幾天,街道社區和有關(guan) 部門就來檢查,但大多是看看就走了,自己也沒學會(hui) 燃氣安全知識。”一名商戶說。


 

遼寧省燃氣協會(hui) 秘書(shu) 長王奎昌建議,進一步明確各級監管部門的執法責任和監管邊界,理順機製形成監管合力,積極推動基層末梢安全生產(chan) 專(zhuan) 項監管,探索多部門聯動等監管機製。

沈陽市城鄉(xiang) 建設局燃氣處製作的安全知識掛圖。

新華社記者 李明輝 攝

記者了解到,南昌等地公安機關(guan) 加強與(yu) 市場監管、住建等相關(guan) 部門溝通協作,增強日常巡查和無證經營打擊力度,同時向社區群眾(zhong) 和用氣商戶定期宣傳(chuan) 安全用氣知識,推進燃氣安全管理工作。


 

陝西省商洛市天然氣有限公司安全與(yu) 環境監察部部長張軼博也提示,消費者在購買(mai) 罐裝氣時,首先要確認廠家是否正規有資質,查看罐體(ti) 是否有鋼印及溯源二維碼;日常保持開窗通風,注意灶具更換年限;出現意外情況要及時關(guan) 閉閥門,在安全的地方撥打救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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