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表:即可燃氣體計量儀表,是用來累計流過管道內燃氣體積總量的流量測量儀器。




目前常見的燃氣表類型有:
機械式燃氣表
IC卡膜式燃氣表
遠程傳(chuan) 輸膜式燃氣表
超聲波燃氣表
家用燃氣表多為(wei) 前三種。
燃氣表的種類
按氣體(ti) 可分為(wei) 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燃氣等;
按工作原理可分為(wei) 膜式燃氣表、羅茨燃氣表、渦輪燃氣表等多種類型。
其中天然氣表可細分為(wei) 基表計量和預付費(液晶顯示屏)管理兩(liang) 個(ge) 部分。
基表計量部分顯示的數字為(wei) :家中共計使用的天然氣氣量;預付費管理部分屬於(yu) 天然氣表的附加輔助裝置。
使用燃氣表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強製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和實施強製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燃氣表隻作初次強製檢定,使用期限不得超過10年,到期更換。對於(yu) 流量小於(yu) 10m³/h的民用燃氣限期使用、到期輪換(以天然氣為(wei) 介質為(wei) 的燃氣表使用年限不得超過10年,到期輪換;以人工燃氣、液化石油氣等為(wei) 介質的燃氣表使用期限不超過6年,到期輪換)。
燃氣表首次強製檢定,由供氣管理部門或用戶在使用前,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指定所屬或者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強製檢定。檢定合格後的燃氣表,應出具檢定證書(shu) (或合格證),或加貼檢定合格標識(或封印標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