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江蘇省南通市如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關於江蘇LNG擴建儲罐項目用海的公示。
全文如下:
關(guan) 於(yu) 江蘇LNG擴建儲(chu) 罐項目用海的公示
擬建江蘇LNG擴建儲(chu) 罐項目位於(yu) 如東(dong) 洋口港陽光島及其東(dong) 北側(ce) 海域,項目業(ye) 主為(wei) 中石油江蘇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項目擬申請用海麵積約為(wei) 0.32公頃;項目用海類型為(wei) 工業(ye) 用海中的其他工業(ye) 用海,項目擴建儲(chu) 罐區的用海方式為(wei) 填海造地中的建設填海造地用海;項目申請用海期限29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有關(guan) 規定,現將該工程項目申請用海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8日起至8月21日止。如有異議,請於(yu) 2025年8月21日16時前書(shu) 麵告知如東(dong)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係電話:0513-81965886)
特此公示。
如東(dong)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