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餐飲場所燃氣使用安全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和公共安全風險點。”1月22日,安徽省人大代表宗洪博在接受大皖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建議將商業配套的天然氣管網建設納入規劃設計必要條件。

宗洪博表示,為(wei) 防範和遏製餐飲場所瓶裝液化石油氣泄漏爆燃隱患,從(cong) 源頭上防範化解餐飲場所瓶裝液化石油氣使用環節的安全風險,有效遏製重特大事故,多個(ge) 省份及地區紛紛出台相關(guan) 政策推進餐飲場所“瓶改管”工作,然而在“瓶改管”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了多方麵的阻礙和困難。
“主要是開發單位在建設初期為(wei) 節約建設成本,僅(jin) 配套建設居民燃氣設施,導致商業(ye) 燃氣用戶在後期接入氣源管道時,存在施工難度大、費用高、協調難等問題。”宗洪博表示,很多餐飲用戶因為(wei) 這些問題,在實際開店中退而求其次,選擇液化石油氣,“目前省內(nei) 各地在項目規劃設計條件中,尚未明確要求配套商業(ye) 燃氣。”
為(wei) 此,宗洪博建議,新建商品房、回遷小區等住宅用地內(nei) 的商業(ye) 建築和商服、綜合用地內(nei) 的商業(ye) 建築,應由設計單位規劃配套燃氣管道建設方案,作為(wei) 工程規劃設計的必要條件,規劃部門將其列為(wei) 必要審查內(nei)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