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guan) 於(yu) 申領深圳市燃氣燃燒器具產(chan) 品氣源適配性標識和編製《2023年度適配深圳市氣源的燃氣燃燒器具產(chan) 品銷售目錄》的通知
各燃氣燃燒器具生產(chan) 、銷售及代理經銷商:
2023年深圳市燃氣燃燒器具產(chan) 品氣源適配性標識的申領受理和《2023年度適配深圳市氣源的燃氣燃燒器具產(chan) 品銷售目錄》(以下簡稱《銷售目錄》)編製備案工作已經開始,請各單位根據要求提交申請。為(wei) 了備案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燃氣燃燒器具,是指以燃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為(wei) 燃料的燃燒器具,包括居民家庭和商業(ye) 用戶所使用的燃氣灶、熱水器等器具。
三、申報條件
1、家用燃氣器具應當取得中國國家強製性產(chan) 品認證證書(shu) ;
2、產(chan) 品技術性能符合本市燃氣的質量要求;
3、生產(chan) 企業(ye) 必須在深設有辦事處或指定代理商;
4、生產(chan) 、銷售燃氣器具的應當提供安裝維修服務,安裝維修服務,安裝維修單位需取得《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ye) 資質證書(shu) 》。
四、申報材料
1、企業(ye) 申請告知承諾書(shu) ;
2、《深圳市燃氣燃燒器具產(chan) 品銷售目錄備案登記表》(表格在深圳燃氣信息網www.szrqxh.com上填寫(xie) 完基礎資料後自動生成,申請人自行打印);
3、 《深圳市燃燒器具產(chan) 品氣源適配性標識申領表》(表格在深圳燃氣信息網www.szrqxh.com上填寫(xie) 完基礎資料後自動生成,申請人自行打印)。
五、申請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陸深圳燃氣信息網提出辦理深圳市燃氣燃燒器具氣源適配性標識的申請,上傳(chuan) 申請材料。
2.受理申請(5個(ge) 工作日):(1)通過深圳燃氣信息網燃燒器具氣源適配性標識係統受理申請;(2)依據申請人提交的告知承諾書(shu) 及有關(guan) 申請材料作出決(jue) 定。
3.發放標識、編入《銷售目錄》(5個(ge) 工作日,如遇企業(ye) 集中申請,數量較多,發放時間按申請順序順延):協會(hui) 將申領標識產(chan) 品的生產(chan) 單位、商標、型號、產(chan) 地等信息編入目錄,並發放帶有唯一編碼及二維碼的標識。
4.核查:對申領標識的產(chan) 品進行現場實地核實,對生產(chan) 廠家、銷售廠家所提供的資料和產(chan) 品檢測報告等情況以及對生產(chan) 廠家管控產(chan) 品氣源適配性性能的實際情況、生產(chan) 標準和氣源適配性報告有效性等進行現場核查,並向社會(hui) 、行業(ye) 主管部門,社區街道辦,燃氣經營企業(ye) 、燃氣器具生產(chan) 、銷售、安裝維修企業(ye) ,各大商場公布檢查結果。
六、申報時間
申報企業(ye) 應將申報材料裝訂後並加蓋公章,於(yu) 2023年6月15日前遞交至深圳市燃氣行業(ye) 協會(hui) 。
七、受理地點
深圳市福田區梅林中康北路燃氣大廈B座13樓。
請各單位領導予以高度重視,督促經辦人員按照相關(guan) 規定辦理。
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