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業(ye) 主關(guan) 心的物業(ye) 費、公共維修基金及5400餘(yu) 元的燃氣初裝費和熱計量設施費,海港區房管局答複稱,經向區物價(jia) 局查詢,該小區的物業(ye) 費收取已嚴(yan) 格按規定標準執行。因小區綠化未完善,物業(ye) 費下浮10%。同時,要求物業(ye) 公司電梯費、二次加壓費按照最低標準收取。
《秦皇島市共用住宅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高層住宅按3%計提公共維修基金,多層按2%計提公共維修基金。該項資金屬專(zhuan) 項資金,由市房產(chan) 局監管,嚴(yan) 格按照維修基金的使用辦法,經三分之二以上業(ye) 主同意,在共建設施保修期過後用於(yu) 小區共建設施的大中型維護。
房管部門提供的預算本身沒有包括燃氣初裝費和熱計量表費用,攔標3464.11元/平方米和平均銷售價(jia) 格3454元/平方米中也沒有包含,兩(liang) 項費用沒有計入預算和房價(jia) ,需單獨交納。
同時,有業(ye) 主提出今年供暖期未入住能否不收取或減免一部分暖氣費,區房管局表示,熱力公司規定,第一年必須全額收取,開發單位隻是代收。熱力公司出具正式發票。另有業(ye) 主認為(wei) 太陽能熱水器強製安裝且位置不合理,經了解,太陽能安裝是由市建設局按照《關(guan) 於(yu) 執行太陽能熱水係統與(yu) 民用建築一體(ti) 化技術的通知》要求統一安裝。個(ge) 別安裝位置影響開窗,業(ye) 主驗房時可向開發單位提出調整位置。
此外,海港區政府領導已調度區市政公司加快建設進度,先對道路進行平整鋪墊,確保居民出行。三家開發單位承諾,嚴(yan) 格按規劃設計要求建設。據悉,11月12日上午,已到市規劃局說明情況,不合格的地方會(hui) 在建設景觀時進行整改。目前,海港區房管局等部門正在業(ye) 主積極協商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