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降低燃氣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提升燃氣行業本質安全水平,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鎮燃氣“瓶改管”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今年年底計劃推進16萬戶“瓶改管”應改盡改;力爭2025年年底前,全區範圍內符合改造條件並且願意實施改造的餐飲等場所和城中村、老舊住宅區實現管道天然氣供氣,讓更多的群眾用上更安全、更穩定的天然氣。
根據方案,自治區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廳將對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餐飲等非居民用戶和老舊住宅區等居民用戶進行改造,優(you) 先實施餐飲等非居民用戶“瓶改管”工作。其中,餐飲場所實施範圍主要包括高層建築、城市綜合體(ti) 等按規定不得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場所,大中型商店建築內(nei) 的廚房以及不具備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儲(chu) 存和使用條件的餐飲等場所,有條件使用管道天然氣的各類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學校、幼兒(er) 園、醫院、民政服務機構等單位食堂等。
值得注意的是,無產(chan) 權、產(chan) 權不明晰、違法建築或未取得經營許可相關(guan) 證件的場所,無固定經營場所的個(ge) 體(ti) 工商戶(餐飲流動攤販)以及不符合天然氣管道設計、建設、運行、安全相關(guan) 標準規範的餐飲等場所不在“瓶改管”實施的範圍。
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自治區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廳明確多方共擔改造資金。用戶建築區劃紅線外的改造資金由管道天然氣企業(ye) 承擔,用戶建築區劃紅線內(nei) 的改造資金由企業(ye) 、政府和用戶共同承擔。鼓勵管道天然氣企業(ye) 與(yu) 餐飲等場所經營單位協商分期支付“瓶改管”改造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