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組織執法人員重點檢查全旗範圍內燃氣(液化氣)供應重點企業、燃氣(液化氣)充電站、大型餐飲、及倉儲企業在用的可燃氣體報警器進行檢查,確保安全防護用計量器具的測量值準確可靠。
對具有企業(ye) 內(nei) 部標準的燃氣報警器使用單位,是否按照指定的計劃定期自檢;無企業(ye) 內(nei) 部標準的單位是否自行選擇到具有資質的檢定機構定期檢定,並檢查是否做好相關(guan) 檢定記錄。
本次檢查堅決(jue)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責任落實到位,並與(yu)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自治區計量院保持緊密聯係,實時匯報檢查工作,做好轄區內(nei) 計量專(zhuan) 項監督檢查工作。
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動執法人員27人次,抽查檢查轄區內(nei) 加油站、化工企業(ye) 、加氣站、冷庫、燃氣經營單位等9家,現場抽查檢查報警器26台報警器檢查合格率100%。
此次計量專(zhuan) 項監督檢查,進一步明確了燃氣報警器使用單位的安全主體(ti) 責任和相關(guan) 計量法律法規要求,幫助企業(ye) 不斷提升自身計量法製意識和安全主體(ti) 意識,完善自身計量管理水平,確保安全防護用計量器具測量準確可靠。